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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退钱补账,就能抵消贪污受贿挪用罪责吗?事后退钱补账,就能抵消贪污受贿挪用罪责吗?【案情简介】很多公职人员及家属都有一个误区:只要事后把钱补上、把账目做平、没造成实际损失,就不构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 本案中一名医院领导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抽逃出资方式侵占公司股权、侵吞医院分红;又指使他人支取 220 万元公款并事后平账;还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出借 500 万元公款,并收受他人财物。 案件审理判决有罪后,家属向最高法申诉,主要理由是:资金已经返还、出资已经补齐、借款是为单位利益、个人没有谋利,应当改判无罪。 最终最高法直接驳回申诉,明确事后补救不能抵消刑事罪责。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要点原文: 1. 事后返还不影响定罪:即便相关款项事后返还、出资事后补齐,不影响行为时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仍构成贪污犯罪。 2. 指使取款、事后平账构成贪污:利用职务便利指使支取大额公款并事后做平账处理,贪污事实证据确凿。 3. 私自出借并收受财物构成挪用、受贿: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出借公款,且事后收受好处,符合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构成要件。 4. 证据瑕疵不影响定案:部分证言未调取、个别证据形式有瑕疵,但全案证人证言、财务凭证、银行流水相互印证,足以定罪。 5. 最终处理:原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申诉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北京贯赢律师认为,本案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事后退赃、补出资、平账,不能洗白犯罪行为贪污、挪用、受贿看行为当时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只要利用职务便利完成侵占、挪用、收受财物行为,犯罪即既遂。后续还钱、补账、退赃只能作为量刑从轻情节,不能推翻定罪。 二、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出借公款,极易构成挪用公款单位借款必须走集体决策流程。个人私自决定出借公款,即便口头辩称“为单位利益”,只要存在收受好处、私下操作,依旧构成挪用公款、受贿罪。 三、刑事申诉门槛极高,全案证据扎实很难翻案刑事案件申诉中,仅凭口头辩解、个别证据瑕疵,不足以推翻生效判决。只有存在新证据、程序严重违法、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等法定情形,最高法才会启动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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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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