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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索赔 4500 万,最高法为何直接驳回?抚养费索赔4500 万,最高法为何直接驳回?【案情简介】各位涉及抚养费、同居财产纠纷的朋友一定要听清楚:起诉要选对法院、案由要分清楚,漫天要价、程序错误,告到最高法也会被驳回! 杨鸿、杨凤英母子二人,起诉男方林英灶,提出两项诉求: 1. 索要抚养费4500 万元; 2. 索要同居期间共有财产分割款3000 万元。 他们直接向中级法院起诉,结果一审、二审都不予受理。母子俩不服,一路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理由是: · 法院不立案; · 剥夺未成年人权益; · 应该由中院、最高院管辖。 但最高法审查后直接给出结论:抚养费纠纷应由基层法院管辖,原审不予受理并无不当,再审申请被驳回!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 3276 号裁定载明:
管辖法院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婚姻、继承、家庭、抚养费纠纷等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处理 “杨鸿已多次就抚养费问题向基层法院起诉,原审认定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处理更为妥当,对杨鸿、杨凤英的起诉不予受理,并无不当。”
再审驳回 “杨鸿、杨凤英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本院依法驳回再审申请。”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北京贯赢律师认为,本案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核心规则一:抚养费、婚姻家庭类案件一律由基层法院管辖法律明确规定:抚养费、离婚、继承、分家析产等家事案件,原则上都由基层法院审理,不管标的额几千万、上亿,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都不直接受理。 (二)核心规则二:抚养费和财产分割不能混在一个案子里起诉· 抚养费:身份关系纠纷 · 财产分割:同居析产纠纷两个案由不能合并起诉,应当分别立案、分别审理。混在一起提,法院有权不予受理。 (三)核心规则三:没有程序错误,仅不服管辖不能翻案只有原审存在: · 事实认定错误 · 适用法律错误 · 程序严重违法才能启动再审。本案管辖正确、程序合法,最高法不可能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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