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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换脸攻破银行防线,盗刷钱款该咋定罪?AI 换脸攻破银行防线,盗刷钱款该咋定罪?【案情简介】王女士是一家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日常工作忙碌,生活也算顺遂。有一天,她像往常一样查看自己的银行账户,却惊出一身冷汗—— 账户里突然少了 5 万元,而且有多笔转账记录,可这些转账她毫不知情。王女士赶忙联系银行,银行告知她,这些转账是通过手机银行的人脸识别功能进行的,操作时间就在前一天晚上。
王女士仔细回想,前一晚自己早早休息,手机也一直放在枕边,根本没有进行过任何转账操作。她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原来,犯罪团伙盯上了王女士。他们先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的照片,以及她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随后,利用先进的AI 换脸技术,将王女士的照片制作成动态视频,模拟出她眨眼、张嘴等活体动作。接着,他们使用这些伪造的视频,突破了银行手机银行的人脸识别系统,成功登录王女士的账户,修改了支付密码,并迅速将 5 万元分多笔转出。王女士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只是在网上分享了一些生活照片,怎么就被不法分子利用,让辛苦积攒的积蓄瞬间 “人间蒸发”,她决定报警,希望法律能严惩这些犯罪分子,追回自己的损失。 【裁判要旨】法院经审理查明,犯罪团伙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运用AI 换脸技术伪造人脸识别视频,进而入侵银行系统转移资金。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 AI 换脸技术绕过银行人脸识别验证,秘密窃取他人银行账户内资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同时,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2 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5000 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5 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王女士经济损失 5 万元。” 法院认为,生物识别信息虽非传统意义上的财物,但犯罪团伙利用该信息窃取了银行账户内具有经济价值的财物,核心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秘密窃取特征,故以盗窃罪论处。在涉及计算机犯罪方面,因本案主要侵害结果是财物被盗取,并非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本身造成严重破坏,故未以计算机犯罪的相关罪名(如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单独定罪,而是将其作为实施盗窃犯罪的手段行为予以考量。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北京贯赢律师认为,本案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犯罪行为定性 在这类案件中,犯罪行为存在盗窃罪与计算机犯罪的竞合。犯罪团伙利用AI 换脸突破人脸识别,最终目的是窃取账户资金,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财物的构成要件。同时,其利用技术手段入侵银行计算机系统,涉及计算机犯罪。但根据刑法理论中的 “从一重罪处断” 原则,本案中盗窃罪量刑相对较重,故以盗窃罪为主定罪。这体现了法律在面对复杂新型犯罪时,综合考量犯罪目的、手段与结果,准确适用罪名,做到罚当其罪。
(二)生物识别信息属性 生物识别信息,如人脸信息,具有特殊性。从法律层面看,它既涉及个人信息保护范畴,又在特定场景下与财物紧密关联。在本案中,人脸信息成为犯罪分子窃取财物的“钥匙”。从本质上讲,生物识别信息本身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财物,但其蕴含的识别价值能被转化为对财物的控制与转移,因此,当它被用于非法获取财物时,与财物产生了不可分割的联系,成为犯罪链条中的关键环节,这也凸显了对生物识别信息加强保护的紧迫性。
(三)法律风险防范 公民应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减少在不可信网络平台随意公开敏感信息,如人脸照片、身份证号等。金融机构需不断完善人脸识别等安全验证技术,设置多重防护机制,降低被技术破解风险。企业在涉及生物识别信息收集、使用时,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做好信息加密存储与安全管理。一旦遭遇此类犯罪,被害人应及时报警,保存相关证据,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社会共同努力,筑牢防范新型网络犯罪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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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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