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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谁为患者的伤痛 “买单”?【案情简介】王女士因为身体不适到当地一家医院就诊,医生经过初步检查后诊断为阑尾炎,建议王女士立即进行手术切除阑尾。王女士接受了医生的建议,随后进行了手术。
然而,手术后王女士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了严重的腹痛和发热症状。医院经过进一步检查后发现,原来是手术过程中医生误将王女士的输卵管当作阑尾切除了,这一失误给王女士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仅导致她失去了生育能力,还需要长期进行后续治疗。王女士和她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一事实,认为医院存在严重的医疗过错,于是向医院提出了高额的赔偿要求,但医院方面认为这只是手术中的一个意外,拒绝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协商无果后,王女士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裁判要旨】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在为王女士进行手术的过程中,医务人员未能准确识别手术部位,误将输卵管当作阑尾切除,这明显存在医疗过错。医院辩称这是意外情况,但手术过程中的操作失误不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意外范畴。
“被告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其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这一具有高度专业性和风险性的医疗行为时,应当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确保手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然而在本案中,医生却出现了如此严重的失误,导致原告王女士遭受了不可挽回的身体损害。这种失误是由于医院方面的过错所导致的,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院应当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王女士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精神损害等多方面因素,判决医院向王女士支付高额的赔偿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X] 元。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北京贯赢律师认为,这起案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过错的认定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准确认定医疗过错是关键。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必须遵循医疗行业规范和标准操作流程。本案中,误切器官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些要求,属于严重的医疗过错。这提醒患者在遇到类似医疗纠纷时,要着重收集能够证明医院存在过错的证据,比如病历记录、手术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维权至关重要。
(二)赔偿责任的确定
一旦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不仅包括患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还包括因身体损害导致的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对于患者来说,要合理主张赔偿项目和金额,确保自身的损失得到充分弥补。同时,医院也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理机制,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医疗事故赔偿问题。
(三)医疗事故的警示意义 这起案例对整个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而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也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对手术等重大医疗行为充分了解风险和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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