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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财产分配,到底该如何公平分割?

【案情简介】

老张和老李都是二婚。老张在第一段婚姻结束后,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和一些存款。老李在第一段婚姻中也有一些积蓄。两人结婚后,共同生活了几年,期间老张用自己的部分存款和老李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并且老张还对自己的房子进行了装修,装修费用一部分来自老张自己的存款,一部分是夫妻共同出资。后来,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是在财产分配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老张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财产,不应该分割,汽车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而老李则认为房子装修自己也出了钱,应该对房子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并且汽车应该平均分割。

【裁判要旨】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本案中,老张的房子是其婚前财产,但是装修部分有夫妻共同出资,所以对于房子装修增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汽车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老张的房子系婚前个人财产,原则上不应分割,但考虑到装修部分夫妻共同出资,这部分增值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考虑。汽车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应平等分割。”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这起案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关键问题:

(一)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区分

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区分是二婚财产分配的关键。在本案中,老张的房子是婚前财产,但装修部分有婚后共同出资,这就需要准确区分哪些是婚前财产,哪些是婚后共同财产,以便正确进行财产分配。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平等、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在本案中,汽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体现了这一原则。同时,对于房子装修增值部分,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进行合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