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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之争:权益的捍卫与法律的裁决【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一项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乙公司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将乙公司告上法庭。
【裁判要旨】“原告甲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被告乙公司虽提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但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予以证明。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应承担不利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以及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在本案中,甲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建设,且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乙公司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因此,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北京贯赢律师认为,这起案例涉及工程款纠纷,在建设工程领域中较为常见。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等重要条款,以避免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同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应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施工图纸、验收报告、支付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对于发包方来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按时支付工程款。如果认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与承包方沟通,并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在拒绝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承包方来说,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在遇到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总之,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行各自的义务,以避免发生纠纷。如果发生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公司贸易大战:谁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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