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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外出抽烟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呢?贯赢律师普法小张是某公司员工,有一天,小张上班工作时间长了,有点累,就上公司门口点了一根烟,在路边抽了起来,谁料想,一辆车开过来,撞上了路边停着的另一辆车,后边的车则撞到了正在抽烟的小张,小张住进了医院。
后来小张申请工伤认定,结果人社局却认为,小张是因为抽烟才受得伤害,不属于工作原因,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就驳回了小张的请求。而小张则认为,自己外出抽烟是为了工作,也属于正常的行使休息权,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此案已经公布,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是认为,应当认定为工伤,外出抽烟是正常合理的。
另一种则认为,抽烟不应当被鼓励,上班时间抽烟不属于工作原因,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小张的行为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呢?
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柳晓东律师认为,常规要想认定工伤,需要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小张明显是满足的,对于工作原因,争议比较大,但是从立法精神,和司法解释,从保护员工权益的角度出发,工作原因应做相应的扩大解释,也就是员工在工作时的吃饭,休息,喝水等也应该视为工作员工,这些都是员工正常休息权的体现,因此应当被认定是工伤。
工伤保险制度的最主要的宗旨是维护工伤职工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并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本案中,小张在未完全脱离工作场所的合理区域的情况下,利用工作时间内合理的间隙休息时间,在仓库大楼院门口右侧铁栅栏旁吸烟,其行为的实质是实现自身的休息权利,应视为工作的延续,故其由此受到的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
最后经过向法院起诉,法院撤销了人社局做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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